承德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直属高中学校师资水平和学历层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4〕23号)有关要求,现将承德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遵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选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中。
二、选聘名额
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局本次拟为市直属高中学校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19名。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岗位要求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本硕专业相近或一致)。
(二)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课程基本一致。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合格证明参加现场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含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在岗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不设开考比例(不限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比例),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地点:云山饭店(527房间)
3.方式:本次公开选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附件2,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硕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供专业证明(XXX同学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拟于2023年XX月毕业,特此证明),加盖毕业院校或所在学院公章。同时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按规定时间提供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相应岗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并提前发放面试准考证。相关面试、准考证发放事宜将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考生凡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宜提前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综合能力考察(问答)相结合的形式。
2.面试内容: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题本统一提供。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70分,综合能力考察(问答)30分。
3.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选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报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选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4.评委设置:按照选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每组评委一般由7人组成。各科评委设主考1人,具体负责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取面试内容,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综合能力考察(问答)时间3分钟以内,评委现场打分。
6.评分及成绩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7.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双一流”院校或专业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信息网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有关体检要求,网上同时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时间、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核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考核不合格、主动放弃考核的考生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发布所有与本次选聘有关的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栏)。
2.此次选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2130952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
4.请考生务必关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网站,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五、附则
本公告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请考生随时关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将在此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同时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