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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博硕引才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09:40:30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邯郸科技职业学院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24名,全部为全额财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概况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滏阳路1号。主要职能是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四、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其中专业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为国内外高校硕士学位及以上的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在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
 
  5.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6.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按要求准确完整提供各项佐证材料,如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
 
  本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8.在聘用之后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9.已就业人员参加应聘,报名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党政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本次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00:00至2024年5月8日24:00止。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各项报名信息及材料,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材料
 
  包括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就业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电子版证件照片(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为文件名,身份证号末位为英文的需大写,扩展名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hdkz.edu.cn),打开人才招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http://zhaopin.rsc.hdkz.edu.cn/),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后,应聘者要将所有的报名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图像文件(不准用拍照图像),把所有扫描文件生成以“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文件包,将此压缩文件包以附件形式上传。
 
  (四)报名资格审核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根据网上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将通过报名系统发送“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和是否需要增加笔试”至应聘人员手机短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发送短信通知。
 
  (五)笔试
 
  如某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大幅超过计划选聘数,将由学院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将通过学院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和考试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职业教育政策、综合能力等。
 
  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参加现场资料审核资格,不计入总成绩。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选出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人员,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6: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
 
  进入现场资料审核人员名单在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
 
  (六)现场资料审核
 
  进入现场资料审核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现场资料审核合格者进入综合能力测评环节,合格人员名单在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审核减去的名额不再按照笔试成绩递补。
 
  现场审核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就业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应届生应聘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七)综合能力测评
 
  1.博士研究生由测评专家小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作出能否进入体检环节的决定。
 
  2.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包括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讲课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测,测评形式包括试讲和答辩,满分100分。第一部分是试讲,满分70分,时间10分钟;第二部分是答辩,满分30分,时间5分钟。两部分连续进行。
 
  测评顺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决定。按照抽签顺序,每位应聘人员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测评要素为:专业知识、课程组织、心理状态、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等。
 
  试讲结束后,测评组根据答辩题目对应聘人员提问,答辩测评要素为:思维能力、认知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
 
  综合能力测评采取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并按“体操打分”方式计算测评分数,即对评委给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分就是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测评得分。
 
  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较高者。
 
  综合能力测评设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能力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综合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学院人才引进及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将拟聘人员材料上报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10年,10年内如离职,将追回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政策及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按照邯郸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二)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政策与待遇
 
  1.安家费60万元,逐年给付。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5万元。
 
  九、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现场审核、综合能力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笔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
 
  6.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我院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我院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
 
  7.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571611
 
  监督电话:0310-857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