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不限专业,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教师岗位:不限专业,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初中教师岗位:不限专业,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小学教师岗位:不限专业,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对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共引进博硕人才56名。其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名,教育系统40名,医疗系统12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
五、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引进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从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zx.gov.cn)下载《曲周县2024(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做成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上传至qzxrcyj8929@163.com;其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初步审查。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4.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现场审核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的,进入测评环节。
5.测评。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医疗系统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5分。测评时间为10分钟。②教育系统测评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5分。测评时间为10分钟。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教育系统说课范围,将同时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因选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采取分组分配选聘名额进行测评。
6.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8.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9.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自到曲周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硕人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优先入住曲周县人才公寓或用人单位员工宿舍。
3.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4.政治待遇。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
5.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制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它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6.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曲周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本次选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曲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曲周县相关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0310-8858929
监督电话:0310-8858505
附件:
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