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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邯郸涉县博硕引才7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0:55:49
  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涉县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76名,招引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涉县2024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
 
  五、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博硕引才公告,与部分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后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学校BBS(校内论坛)、校友群等平台发布公告,确定校园招聘、宣传推介时间和地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5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应聘人员到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版);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
 
  (3)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电子照片1张;
 
  (4)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5)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最晚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6)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函;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填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7:3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及报名表电子版存入同一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xbsyc2024@163.com。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格式为“选聘单位及岗位+考生姓名”,如:涉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高中语文教师--张三,未按要求命名发送的相关报名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对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现场审核合格后,对应聘者安排测评。
 
  (四)测评
 
  1.测评方式。博士研究生测评采取听取科研情况汇报、面谈等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测评采取说课、答辩、实操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80分。
 
  2.测评时间。教师类岗位测评时间10分钟,医学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测评时间8分钟。需进行答辩或实操的岗位,测评时间由县博硕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场公布。
 
  在测评现场设立候考室、备课室(教师类岗位)、测评室。考生测评题目现场拆解,教师类岗位由考生先在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所有考生在测评室进行测评。同场次同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测评题目均相同。测评当天,报考者按随机抽取测评顺序进行测评。
 
  3.测评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职业素养、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实际能力。
 
  4.测评分组。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0:1且不便安排在同组、同场测评的,由县博硕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测评人员,比例内末位加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测评当天,应聘者按随机抽取测评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测评要求。考生在候考、考试期间严禁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扰乱考场纪律,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测评资格。
 
  6.成绩公布。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测评地点现场公布。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需求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县博硕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和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1.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子女随意愿就近就学、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等待遇。
 
  2.提供安居生活保障。引进到我县的博硕人才,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生活补助;有住房需求的,可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3.职称评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次选聘各个环节所有通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请考生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因未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8.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3893033   0310-3893086
 
  监督电话:0310-3893527
 
  备注:联系方式仅限工作时间联系
 
 
 
  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