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高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能力,保护我县重点防火乡(镇)及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邯政办传〔2023〕2号)要求,全面推进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考察、选聘的原则,进行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的选聘。
二、招聘方式
此次采取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邯郸市户籍,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人员和消防退役士兵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森林草原消防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50周岁(2005年8月7日至1973年8月7日出生);
4.男性,裸高165cm以上,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不良嗜好,体能达到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体质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60名和三个国有林区21名。(重点防火六乡(镇)各10名、三个国有林区各7名)。
(二)工作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做好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备勤、维护隔离带、防火设施、护林等工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管理方式:防火期在重点防火乡(镇)集中食宿,靠前驻防。非防火期在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扑火营地(原磁县森林消防大队营房和原磁县林业局白土林业站)实施统一的准军事化管理,集中住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磁县磁州镇友谊北大街与平安路交叉口中盛国贸广场写字楼11层11F-06东房间报名。
2、报名提供证件及资料: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内容: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1000米长跑;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2)成绩判定:六分钟三十秒内(含六分三十秒)完成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合格者淘汰。
2.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为准),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并在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予以公示。
(四)政治审查
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政治审查出现问题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不递补。
(五)体检
此次招聘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参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条件》统一组织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无论录用与否,均不予退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六)公示。拟聘人员在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由派遣公司和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符合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月工资约3300元,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落实高危行业补助。人员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六、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治审查,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由磁县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磁县相关用人单位所有。
咨询电话:0310-5198768、0310-2333988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