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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邯郸临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4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0:05:59
  临漳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临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临漳县教体局、卫健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1.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334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66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67人,定向招聘1人。
 
  2.本次招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78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38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39人,定向招聘1人。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教育类)、《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卫生类)、《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条件表》(卫生类)。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8月16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8月16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最晚在2023年8月31日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0.学历、资格及专业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学前教育、舞蹈表演、美术绘画、工艺美术、幼儿教育、心理、美术、音乐;现代农艺技术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种植、农艺、园艺、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园林、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卫生信息管理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护理、助产、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生物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口腔工艺技术、康复技术、药剂、临床医学、内科、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药学。
 
  (3)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小学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卫生类岗位(乡镇卫生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4;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技术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护理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护士资格证。报考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岗位不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6)定向招聘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类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卫生类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4。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已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11.对于报考教育类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1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30至8月22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lz.hebyac.com
 
  4.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7:30,逾期未成功缴费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5.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蓝底、无美颜),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2023年8月22日17:00,报名、信息修改端口同时关闭,考生将无法报名、修改信息。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和取消情况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7日内工作时间到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永阳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股)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教育类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卫生类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配偶是邯郸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或有关证明。“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定向招聘岗位不用提供户口簿;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卫生类岗位按岗位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及中国卫健委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
 
  3.面试考察内容。教育类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同一考场同一岗位说课题目相同。面试前将说课范围(每个岗位均为3个说课题目)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当天不安排现场备课。开始前由本考场第一名考生抽签确定具体面试说课题目。卫生类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从业基本素养以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每5人为一组在场外公示栏张贴公布。
 
  6.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岗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临漳县人社局审核并报临漳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首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进入体检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五)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临漳县教育体育局  0310-4929803
 
  临漳县卫生健康局  0310-4679119
 
  临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8465706
 
  监督举报电话:临漳县纪委监委  0310-7812388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