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北 > 邯郸

报名入口

河北邯郸市教育局招募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17:54:21
  邯郸市教育局公开招募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招募岗位、人数
 
  我市银龄讲学计划受援县为大名县、魏县、馆陶县、广平县和鸡泽县,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招募银龄讲学教师人数共计70名,其中、魏县22名、大名县20名馆陶县18名、广平县5名、鸡泽县5名。
 
  三、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全市公办学校的退休教师。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
 
  3.招募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4.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5.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在银龄讲学计划之内。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
 
  2.报名方式:根据个人意愿将本人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受援县教体局邮箱。
 
  3.提交材料:《邯郸市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退休证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相关文件、原单位出具的师德情况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
 
  4.资格审查:由各受援县教体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依据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当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并按以下顺序确定拟招募人员:原单位职务较高者,获得荣誉称号较高者,教师职称较高者,年龄较小者。
 
  (二)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在各受援县教体局网站或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三)签订协议
 
  各受援县教育教体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时间为一学年,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四)上岗任教
 
  各受援县教育教体局与受援学校按照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3年秋季开学前上岗,并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分配下达各受援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服务期满,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由受援县一次性发给讲学教师。
 
  (二)政策保障。各受援县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凡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和受援学校进行管理,服务期满后,由受援县根据讲学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出具相应的考核鉴定结果。
 
  (三)鼓励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邯郸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310-3010062  联系人:于老师
 
  1.魏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5201632  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邮箱:rsg1512@163.com。
 
  2.大名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6571830 联系人:张老师
 
  报名邮箱:dm1830@126.com。
 
  3.馆陶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2825076  联系人:刘老师
 
  报名邮箱:gtjyjmbjs@163.com。
 
  4.鸡泽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7516716  联系人:段老师    报名邮箱jzxjtjrsc@163.com
 
  5.广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13731001717  联系人:张老师报名邮箱:525930552@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