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按照《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冀组字〔2021〕17 号)文件要求,为适应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需要,强化全县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人为磁县常住户籍或父母、配偶、配偶父母为磁县常住户籍(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能力素质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应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为出生日期在1987年10月8日至 2005年10 月8日之间,均不含当日);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高校学生;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活动的;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10.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包括公告发布、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比选、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1.本公告在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ixian.gov.cn/)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8:30至2023年10月13日下午17:30,到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后,发送至cxzzk2022@163.com邮箱。逾期报名者视为无效。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
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应用、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等。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照 1:2 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查,对考生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提供自己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蓝底照片一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法院出具的无刑事犯罪和失信记录证明;
8.户籍所在村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五)面试比选
面试比选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依据面试比选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学历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比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六、待遇保障
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及待遇保障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到岗工作后,由社区改革管理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自聘用之日起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预算,由社区改革管理中心发放办理。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比选、体检、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通知公告以免影响招聘。
政策咨询电话:0310-2315580
监督举报电话:0310-2322161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咨询。
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