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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招聘辅警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58:44

饶阳县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县政府批准,现为饶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具体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岗位 性别 人数 年龄 学历 身高及体重
留 置 保 障 男性 25名 30周岁以下(退役士兵35周岁以下) 高中/中专及以上 170cm以上,体重不超标准体重25%
女性 5名 30周岁以下 高中/中专及以上 160cm以上,体重不超标准体重25%
特殊要求 需要接受封闭性工作环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从指挥,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无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
 
  4、具有饶阳县户籍或长期在饶阳县居住,本方案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5、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具有公安工作经验和其他政法类工作经验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24年01月27日至01月31日通过“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和“饶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8日至2024年01月31日,截止时间01月31日16:30。
 
  2、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不要改变报名登记表格式)。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户口本扫描件(户口首页、本人页)或者居住证明。
 
  ④毕业证扫描件。
 
  ⑤学信网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交)。
 
  ⑥退役军人证书扫描件。
 
  3、网上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raoyangzhaopin@163.com;发送邮件名为:饶阳辅警+姓名+联系电话。
 
  4、资格审查。
 
  ①初审:对报名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②复审:通过体能测试、面试,进入初选人员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男考生考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女考生考试内容为100米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采用百分制,各项占体能测试分数的25%。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体能测试、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总分数=体能测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考试总分数核对无误后,在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饶阳公安”公示,以考试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学历高者优先。因各种原因放弃录取资格致使计划空缺的,按考试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凡进入初选的人员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六)公示。经考试、体检、政审按招聘计划1:1确定人选后,在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和“饶阳公安”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及其以后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并经调查属实的,自报名之日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公开招聘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期满后,若无问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员由饶阳县公安局负责管理,不占事业编制。试用期一个月。期间发现招聘录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聘期满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方可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为饶阳县最低工资标准(现执行1800元)的1.5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三)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发布,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03185566、0318-7237052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