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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衡水故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2 15:15:32
  2024年故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人,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型、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3。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2日至2006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3)。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不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报考。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
 
  (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
 
  (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
 
  (3)外地户籍参加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的;
 
  (4)从衡水市应征入伍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
 
  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7月12日之前(含7月12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3。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报考教师岗位还需具有相应资格教师资格证书。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有审批权限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衡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6.报考教育类岗位需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成绩合格证明等各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情况)。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查,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所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调剂。“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退役士兵”、“军人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仍无人报名,该岗位招聘计划名额则转至相对应的普通岗位。
 
  信息发布网址:故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cheng.gov.cn/)。
 
  报名网址:http://www.cprec.cn/exam/281。
 
  报名时间:7月15日09:00至7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5日09:00至7月20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考生务必注意报名、缴费起止时间!
 
  网上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本次招聘考试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报名网址(http://www.cprec.cn/exam/281),点击“注册”,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完成缴费。审核通过后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考务费每人55元,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缴费成功后,在7月24日09:00至7月26日24: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笔试(2024年7月27日)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笔试内容:
 
  (1)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3)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全部为高中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报名网站指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同时携带证书以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军人单位开具的服役证明(含部职别,是否在役),军官证(或警官证、士官证),家属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随军审批表(复印件要审批单位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中单位证明中部职别要和军人证件一致。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2024年8月4日)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医学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相关专业能力和素质。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不使用多媒体设备,不使用教具、器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内容为故城县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育教材,说课课题在报名网站提前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面试考生在抽签前未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对考生的考察政审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前述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报考小学岗位和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分学科或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按报考岗位所在单位性质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
 
  六、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涉及报名资格条件、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等请拨打县人社局咨询电话。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5.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8-5369751。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