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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选聘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13:07:46
  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衡水市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衡水市人民政府举办,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选聘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1.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2.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以计划表上的同级学历所学专业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依据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衡水市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衡人社字〔2024〕39号)。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hsjkkjzyxy.cn)和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ngshui.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知审查资格条件。
 
  1.信息发布后,考生由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表》(附件2),带《资格初审表》到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大厅(市委党校西行50米,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南门)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持《资格初审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到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地点: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大厅(市委党校西行50米,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南门)
 
  (三)测评考核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选聘计划,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
 
  2.面试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实际操作。
 
  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公开选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专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前临时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如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
 
  (五)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选经考察政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公开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凡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立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2.本方案由我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2115163(接听时间: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电子邮箱:wxrsk2115163@126.com。
 
  附件:
 
 
 
  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