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秦皇岛安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招聘18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内容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8名,其中:
1.A岗位4人。民意智感中心岗位,男大学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播音或主持专业毕业优先;
2.B岗位10人。民意智感中心岗位,男大学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C岗位:指挥中心(接处警岗位)3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4.D岗位:反电信诈骗岗位:1人。男性,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经验、较强文字功底者优先。
警务辅助人员均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督察职权,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安排、要求警务辅助人员从事执法或者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三)秦皇岛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五)截止到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与其岗位相对应的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
(六)男性身高1.73至1.85米(含),体重50至90公斤;女性身高1.60米(含),体重不超过70公斤;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皮肤病、无吸毒史、无足疾、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无心脏病、糖尿病、身体肥胖症等,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七)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毕业生报考以上各岗位的,免笔试。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或配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9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秦皇岛安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区友谊路38号--中国外运大楼7层)。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和面试合格者取得笔试资格。
4、报名时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退役军人还需要提供有效的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3)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页2份;
(4)近期蓝底彩色免冠同版1寸照片8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5)《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自行下载打印)。
5、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本人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顺序排队,不得大声喧哗。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备齐材料,凡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5)所有证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4月17日。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笔试(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开考后15分钟不到位,视为缺考,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项内容,总分100分。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入围。
(四)体能测试(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要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试。点名不到位者视为缺考,考生不得再进入体能测试场。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五)体检(另行通知)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政审(另行通知)
对体测、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对象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排序方法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考生: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或配偶;政治面貌是党员的;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笔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
(七)聘用
1、对政审合格者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派遣到秦皇岛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由市公安局使用管理。
4、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5.聘用期间,有辞职或自动放弃的,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递补仍有空缺,将从参加考试人员中分职位挑选优秀人员,经过体检、政审合格后录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不低于秦皇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交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
六、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测、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关注指定微信群,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在市纪委、人社局、公安局的指导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报名咨询电话:0335-33277991590335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