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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6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9-12 10:23:40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百所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职业教育导游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获奖单位、首届省级文明校园。
 
  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招生专业42个,涵盖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工程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类等10多个应用技术领域,建有国家重点专业4个、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骨干专业6个、审计专业群为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学院占地面积708亩,建筑面积15.31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岗位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9月12日。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12日及其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5年7月10日(含)前取得。
 
  3.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9月12日-10月15日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23日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在报名有效期内,将指定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材料扫描为一个PDF及电子表格,以压缩文件“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报名)。
 
  (2)联系方式: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三楼310室)。学院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90号。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927;孙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949。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与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如应聘者为2025年毕业生,需由硕士所在学校出具拟授予学位和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如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高于15:1的比例,则此岗位需笔试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名,前15名进入试讲、面试环节。拟进入试讲、面试环节人员末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可同时进入试讲、面试环节。笔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设立主观题,以百分制、客观题形式考核。
 
  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职高专教材指定章节,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由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即考核成绩=试讲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相应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在考核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结构化面试成绩较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以上成绩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选在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收取的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二)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