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经新区工委、管委批准,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现面向社会为南戴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12名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社区工作者。
招聘数量:A岗:6名;B岗: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户籍。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A岗不限性别、B岗限男性。
7.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8.具有社会学专业毕业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7日至2月10日,为期15天。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qhdbdhxqgkzp@163.com,邮件主题名格式为“姓名-学历-招聘岗位”,电子表格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学历-招聘岗位-报名表或采集表”。(联系电话:3592630)
3.报名所需材料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个人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效率,确保每位报名人员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特建立报名人员QQ群(群号为:201884529),所有报名人员应及时加入此QQ群,了解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发布情况。
5.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项内容。
(3)笔试结束后,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考生在面试之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个人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各项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带有本人签字的报名表1份(带照片)。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名额按照报考本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专业水平等。
面试结束后,核算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岗位按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学历、学位的要素顺序择优进入体检。
(五)体检
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戴河新区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南戴河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工作标准》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由新区财政负担。
聘用人员应自愿转入南戴河街道办事处所在社区户籍。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料和信息,并遵守相关的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简章由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