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3所医院公开选调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满足厅属省第一、第二、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原省退役军人总医院、省优抚医院、省荣军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编制595名,现有工作人员535名。地点: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281号。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是一家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担负着全省四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休养、医疗、康复和部分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的诊疗、康复任务,同时为社会病患提供医疗服务。医院占地140亩,建筑面积61000多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现有职工74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10人,其中高级职称210人,中级职称227人。医院建有1个邢台市重点学科:老年病学科;2个邢台市重点发展学科:康复医学科、肿瘤学科。拥有西门子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西门子64排CT、联影320层CT、大型血管造影系统等大中型医疗设备。
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优抚医院)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编制318名,现有工作人员294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122号。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优抚医院。拥有南北两个院区,占地面积2.5万平米;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设有老年病科、康复科、内科、外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等医疗医技科室33个,以及假肢矫形、康复辅具、老年养护三个中心。医院拥有西门子64排128层螺旋CT,西门子核磁共振,美国GE全数字化乳腺钼靶,美国锐珂DR,日本岛津遥控数字胃肠机,日本东芝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五分类血球分析仪,飞利浦超声诊断仪,PENTAX内镜主机等先进医疗设备,康复科、老年病科、老年养护中心作为特色优势科室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
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荣军医院)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编制418名,现有工作人员374名。地点: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南大街2396号。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残疾鉴定为一体的精神病专科优抚医院,是河北省康复医学会精神卫生康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北省社区康复医学会精神心理康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医院始建于1951年,占地503.17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700张,职工460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20名。医院已达到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设有临床、医技科室25个,其中精神科为省级重点专科培育单位,有精神康复专业、物质依赖专业、精神病专业3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优势学科。坚持科研立院,有40项科研成果获奖,近3年发表论文415篇,其中被SCI收录14篇,核心期刊13篇。医院拥有各类先进检诊设备,万元以上设备168台套。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选调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通过录干、转干等方式取得干部身份的,录干、转干符合政策规定。
4.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工作经历等。
5.选调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一般应在35岁以下,拟选调精神科医师、康复科医师(康复治疗师)、外科医师岗位的最高不超过40岁;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不超过45岁;正高级职称且拟选调精神科医师、康复科医师(康复治疗师)、外科医师岗位的最高不超过50岁。(年龄、任职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6.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岗位日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提拔任用任职试用期未满一年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条件:
3所医院共选调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
1.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3名)
外科医师3名。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二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本专业三、四级手术病例数,以应聘人员为主的手术治疗病例数每年不低于120例;本专业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应聘人员执业医师注册范围为骨科或泌尿外科或神经外科或肿瘤外科或胸心外科或肝胆外科或腺体外科或烧伤整形外科或小儿外科。
2.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5名)
①精神科医师2名。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二级医院工作经历。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
②康复科医师2名。临床医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执业范围为康复专业。
③口腔科医师1名。口腔医学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12名)
①精神科医师3名。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者,可放宽到45周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②中医1名。中医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者,可放宽到45周岁。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
③康复治疗师2名。康复治疗学专业,具有康复医学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④医学影像医师1名。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执业范围为影像专业。
⑤临床药师2名。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具有临床药师资格和主管药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⑥临床营养师1名。医学门类营养学或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营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⑦心理治疗师2名。临床医学专业,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心理治疗师(中级)及以上资格。
五、选调程序
通过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hebei.gov.cn/)、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网站(https://www.hebtyjrzyy.cn/)、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网站(https://www.hebrj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通知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登记表。
②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④职称资格证书,有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
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材料等。
网上提交材料的,需面试前一天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初审条件的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
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281号(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人事科);网上报名邮箱:lhy4488@139.com。
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85号(河北省优抚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401室);网上报名邮箱:yyrsk2004@163.com。
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南大街2396号(河北省荣军医院人事科);网上报名邮箱:hbrjrsk@163.com。
3.资格审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组织各选调单位,根据招调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按要求提供报名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本次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调单位制定面试方案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核准后组织实施。接到面试通知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根据选调岗位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命题。评委对面试人员现场综合表现,并分别结合面试人员技能操作、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确定体检人员。按1:1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由选调单位分别组织。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四)办理调动等手续
为拟调人选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落实有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指导各选调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90693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0319-2291186(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0311-66788812(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
0312-2153197(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6952(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
0319-2292229(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纪委办公室)
0311-66788811(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纪委办公室)
0312-2153319(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纪委办公室)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