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公开选调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满足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高层次、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编制595名,现有工作人员535名。地点: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281号。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是一家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担负着全省四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休养、医疗、康复和部分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的诊疗、康复任务,同时为社会病患提供医疗服务。医院占地140亩,建筑面积61000多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现有职工74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10人,其中高级职称210人,中级职称227人。医院建有2个邢台市重点学科:老年医学科、肿瘤内科;1个邢台市重点发展学科:康复医学科。拥有西门子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联影320层CT、大型血管造影系统等大中型医疗设备。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选调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通过录干、转干等方式取得干部身份的,录干、转干符合政策规定。
4.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工作经历等。
5.具有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不超过45岁,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不超过50岁。(年龄、任职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6.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岗位日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提拔任用任职试用期未满一年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条件:
外科医师3名。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本专业三、四级手术病例数,以应聘人员为主的手术治疗病例数每年不低于120例;本专业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应聘人员执业医师注册范围为骨科或泌尿外科或神经外科或肿瘤外科或胸心外科或肝胆外科或腺体外科或烧伤整形外科或小儿外科。
五、选调程序
通过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hebei.gov.cn/)、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网站(https://www.hebtyjr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通知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④执业证书及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与职称专业需与岗位要求相符。
⑤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材料。
网上提交材料的,需面试前一天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初审条件的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人事科,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281号;网上报名邮箱:lhy4488@139.com。
3.资格审查。根据招调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按要求提供报名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接到面试通知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
1.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对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情况、技能操作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行考察考核程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公布。
3.确定体检人员。
按1:1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由选调单位分别组织。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四)办理调动等手续
为拟调人选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落实有关待遇。
(五)聘用
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其他事项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91186(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92229(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纪委办公室)
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