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51年(原张家口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院座落在古城宣化,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1日。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s://www.bfef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8:00时—5月20日17:00时。
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31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报考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2024年5月20日17:00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组织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组织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4年5月11日8:00-2024年5月21日17:00,考生可在审查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2024年5月21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12:00,地点: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楼五楼多功能厅,审查通过人员须在报名系统打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2024年5月25日8:00至5月26日8:00,请考生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网址查询准考证相关事宜(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院公示栏张贴公示,并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s://www.bfefy.com)公示。
3、技能操作组织。笔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院公示栏张贴公示,并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s://www.bfefy.com)公示。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加权后(笔试成绩×40%+技能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和技能加权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比例的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院公示栏张贴公示,并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s://www.bfefy.com)公示。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加权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技能考试、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按照三部分计算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技能成绩、面试成绩分别40%、2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组织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s://www.bfefy.com)和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s://www.bfef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技能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3042236(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3-304222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