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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11:18:13
  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北方学院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西北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现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25000余人,设有医学部、18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覆盖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和农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兽医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优良。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和晋冀蒙经济圈的交汇点,京张高铁50分钟可达北京,属于“环首都一小时经济圈”。这里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是四季旅游胜地,2013年,荣获“亚洲金旅奖?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市”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教辅、管理岗位人员4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专栏http://zmks.ikaowu.com。
 
  3.报名时间:5月21日9:00至5月27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⑴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⑵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⑶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有效的个人手机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 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⑸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⑹ 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⑺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5.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3)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应提供培养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4)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上传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6.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7.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上午:《教育专业能力测验》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考试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6月17日09:00开始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100分。笔试满分2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5分(两科合计)。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成绩查询。6月26日之前在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专栏http://zmks.ikaowu.com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和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者均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001--016岗位),主要考核其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程序包括个人业绩成果简介、试讲、回答问题等环节。试讲按报考岗位专业分组进行,各专业试讲范围及要求考试前三天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
 
  艺术、体育类专业除试讲外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及试讲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报考非教师岗位的(017-022岗位),主要以抽题问答方式考核,主要考核其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包括个人业绩成果简介、抽题回答问题、答辩等环节。考试按报考岗位分组进行,考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
 
  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于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211.81.208.4/renshichu/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学校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须提供笔试报名上传的全部扫描件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应聘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最终结果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211.8.208.4/renshichu/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由学校组织体检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专栏http://zmks.ikaowu.com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选人员信息,通过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211.8.208.4/renshichu/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凡与我校教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均属于报备范围。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报名后5日内主动向学校人事处报备。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029150(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313---4029123(河北北方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北方学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