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需求情况,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又称河北省口腔医院,于1992年批准成立,是河北省仅有的一所三级口腔专科医院,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健康学会口腔健康管理分会、河北省口腔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主办有口腔专业杂志《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医院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1个,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有省级口腔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口腔健康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见习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45周岁(1979年5月29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为人师表,无不良嗜好,无文身、刻字等身体印迹。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口腔专业博士常年招聘,不受名额限制,随时报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邮箱报名(ydkqqyyrsc@hebmu.edu.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6日(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请按照顺序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材料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上传至邮箱附件。
(2)材料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1页)
(3)材料3: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5+3’一体化、七年制、八年制或其他本硕连读学制”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材料4:“高校毕业生”的2022、2023年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上传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5)材料5:职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规培结业证等)
(6)材料6:个人简历(PDF格式)。
(7)材料7: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照片单独提交jpg格式)
注意:材料编号2-7需要按照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格式文件(请务必按要求提交)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沟通有关事宜。
(二)初试
1、初试方式:由笔试、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3进入技能考试。口腔医师岗考生技能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技能操作,抽签决定技能考试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单项得分采取“背靠背”方式,取平均分作为该项技能操作考生得分,多项操作累加得分为该考生技能考试最终得分。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不参加技能考试。
初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初试成绩:口腔医师岗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其他岗位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即笔试成绩。
初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在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公布。
(三)复试
1.复试组织:复试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组织实施。
2.复试方式:复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复试前,由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初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只有1个人应聘的岗位,其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体检、见习考察
复试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的作为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见习考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见习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见习结果由所在部门出具见习考核报告。
(五) 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 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官微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和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64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746(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七、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全过程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进行监督。
考生需报名后添加工作人员微信(选其一添加即可),以便后续沟通。
联系人:赵老师(微信号:zishuijing977)
王老师(微信号:WHR-Ru)
联系电话:0311-86266643
本方案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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