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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金融学院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0:01:07
  河北金融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93年7月5日至2006年7月5日期间出生)。
 
  3.应聘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三、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如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相关待遇
 
  本次录用的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同等工资、职称评聘待遇。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金融学院官网(https://www.hbf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采取网上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120.211.69.217:8054/),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18日17:00(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2.报名材料
 
  (1)《河北金融学院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报名表》电子版,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2)《河北金融学院2024年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汇总表》电子版,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证件丢失报案证明等一律不能代替身份证件;
 
  (4)本科、硕士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和学位证PDF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暂不提供,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暂不能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5)提供就读院系党组织或所属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按规定格式及表述开具);
 
  (6)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组织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按规定格式及表述开具)。
 
  所有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序,发送到邮箱hbrccp2024@163.com,邮件主题按照姓名+应聘材料,如“张三应聘材料”的格式填写;所有提交的材料打包成一个zip格式的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文件名同邮件主题。不接收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如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提交材料参考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全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报名工作结束后,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核
 
  辅导员聘用需经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相关程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如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低于3: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及资格复审。笔试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不能提供全部证明材料的,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能力素质及思想政治水平,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选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岗位认知和面试问答三个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步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心理测试不计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心理测试结果认为不适宜从事学校辅导员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河北金融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家庭成员进行政审,确保拟聘人员政治素质合格,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况递补一次。
 
  (四)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金融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0312-3338054(高老师、王老师)
 
  技术咨询电话:0311-80900689
 
  附件:
 
 
 
 
 
 
 
  河北金融学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