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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医院招聘风湿免疫科学科带头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17:44:47

河北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风湿免疫科学科带头人的公告

 

河北省人民医院1909年始建于保定,1959年重建于天津,1968年随省会迁至石家庄,1975年搬至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近年来,医院坚持“厚德建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发展战略,秉承“医心慈、医术精、医纪严”院训,践行“领导围绕职工转、职能处室围绕临床转、临床科室围绕患者转”的“三转”服务理念,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医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百佳医院、河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目前拥有主院区和龙泉院区(河北省康复中心)两个院区,编制床位2760张,开放床位2954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106个,现有职工3651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40人,博士研究生导师3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89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省高端人才3人,省管优秀专家14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3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省拔尖人才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人。先后获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省级重点学科20个,专科、学科数量位居省内前列。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医院在省内率先开展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以来,医院始终致力于微创手术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微创技术已深入内外科诊疗各个领域,逐渐形成了以微创技术为特色的诊疗体系,开展了单孔腹腔镜、荧光腹腔镜、3D打印+腔镜、胸腔镜心脏手术、超声内镜下经胃壁微创、脊柱内镜等高新手术和超声引导下肿瘤的微创消融治疗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等微创技术,涵盖了腹腔镜、胸腔镜、纵隔镜、膀胱镜、脊柱内镜、关节内镜、消化内镜、鼻内镜、脑室镜、经皮肾镜等各类腔镜微创手术治疗,与传统手术相较切口更小、痛苦更少、定位更准、操作更加准确、术后康复更快、治疗更加个体化。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不断创新举措,先后成立“人工关节翻修中心”“直肠癌低位保肛(无小肠造口)中心”“昏迷促醒中心”等多个专病一站式诊疗平台和19个多学科门诊,同时发挥在心脑血管疾病、康复医学和生殖遗传、糖尿病及老年疾病的诊治等方面技术优势,为患者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
 
医院拥有“河北省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省老年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省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省老年医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分子医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脑网络与认知障碍疾病重点实验室”和“河北省临床药学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是省“内分泌代谢病研究所”“省老年医学研究所”“省癫痫病学研究所”等近20个临床研究及培训机构的挂靠单位。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部重大项目、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研究项目。医院拥有完整的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终身继续医学教育体系,作为“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非隶属)”及“河北北方学院附属医院(非隶属)”现承担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7个本科专业带教任务,设有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也是国家临床药理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每年为社会培养合格住院医师1000余人。
 
我院风湿免疫科始建于1993年,经过长期发展,现已成为集临床、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河北医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河北北方学院风湿病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点,河北省全科医师培训点,国家临床药理试验风湿专业基地。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风湿免疫科学科带头人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在医疗、教学、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风湿免疫专业临床及科研工作经验。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竞聘人员需填写《竞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ghbsh@126.com。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5日。
 
(二)资格审核
 
医院按照岗位要求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医院组织专家对竞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进行考评。
 
(四)体检
 
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11-85988952;联系人:刘老师。
 
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人民医院。
 
 
河北省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