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8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中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20世纪70年代,是一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现有职工2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6人,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2人,河北省名中医15人,拥有一批代表国家区域诊疗中心水平的医师团队。医院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医疗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有临床、医技科室75个,设置病区44个,编制床位1800张。被授予“全国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优秀范例”“全国医患双满意优秀医院”“河北省文明单位”“全国平安医院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医院为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首批神经介入建设中心,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7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肛肠科入选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中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博士8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正处于发展时期,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补充医疗和科研专业技术人员,急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官网(https://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均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3)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河北省中医院行政办公区南配楼一楼。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法定节假日及非报名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或咨询。
(5)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按下列顺序提交原件以及装订复印件(报名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①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中文类期刊需提供中国知网检索页证明;SCI期刊需出具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体现期刊影响因子、中科院分区及作者排名);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书。
2.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法定节假日及非报名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或咨询。
(3)提交材料:报名者可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和格式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hbszyy2023gkzp@163.com,邮件主题:“河北省中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报名+姓名+岗位代码”,以下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①报名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②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④中文类期刊需提供中国知网检索页证明扫描件;SCI期刊需出具检索报告扫描件(检索报告需体现期刊影响因子、中科院分区及作者排名);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书PDF扫描件;
⑥《报名表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中医院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测评考核具体工作程序:
1.专业考核。相关院领导、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负责人等若干人组成专业考核小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及科研成果、深入座谈交流、探讨专业研究领域问题等方式,充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综合研判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确定综合测评入围人选。
2.综合测评。相关院领导组成综合测评小组。测评小组成员通过面谈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辨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测评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中医院官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入职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95017(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9095036(河北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69095017
电子邮箱:hbszyy2023gkzp@163.com
附件:
河北省中医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