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向高校补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为河北省气象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拟定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划、计划提供技术支撑;为制定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制定的技术支撑;实施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承担地面人工增雨(雪)、防雹业务安全管理技术支撑;承担突发应急事件和社会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专项保障服务工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工作等。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为河北省气象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防御领域法规、政策、规划等编制及实施的技术服务;承担气象灾害普查、隐患排查、联合检查、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大气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分析、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产品制作、大气污染减排调空气象评估技术研究与服务、大气环境气候承载力评估等工作;承担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向政府、部门提供气象灾害防御、大气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等气象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1987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次招聘全部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招聘数量和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表》(附件1)。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2)认定。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中国气象局、河北人社网、河北省气象局、部分高校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日9时至2日17时填写《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和个人简历电子版(PDF格式,须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况,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发送至hbsqxj@188.com邮箱以及报考单位邮箱(附件4),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校—姓名—学历—专业—手机号—报考岗位”。原则上每人限报1个岗位。
现场报名:2023年11月4日上午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2023年11月6日上午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接受现场报名。
(三)用人单位初选
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于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初选并形成最终现场面试人员名单。网上报名人员需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参加现场初选。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初步定于11月4-5日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6-7日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进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9份(须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况,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
4.成绩单(加盖公章)原件;
5.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6.就业协议书全份(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证明)。
提供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拟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需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签订就业协议,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气象局组织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视现场面试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被录用人员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河北省气象部门人才引进政策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2万元人才补贴;可申请单位提供的公寓宿舍,或申请租房补贴每年2万元,期限5年;给予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优先加入省级创新团队,优先入选省局青年气象英才培养计划。
对气象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市县局、大气科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县局的,按照人员使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500元人才补贴,连续资助5年。对于一流大学气象相关类(见附件3)以及数值预报、人工智能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急需专业的新参加工作研究生,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以上政策与地方人才政策不重复享受,按较高金额发放。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薛老师 0311-81660070
王老师 0311-67108252
附件:
河北省气象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