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井陉矿区大气办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
招聘岗位:监测站点工作人员
薪酬待遇: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资1680元/月(包含个人保险缴纳部分)。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治思想素质高,工作勤奋,作风扎实;
2.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额、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井陉矿区大气办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条件表》;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水平;
5.本次招聘限户籍所在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范围内及经常居住地为井陉矿区范围,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考;
6.年满35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不占用正式人员编制,以劳务派遣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和资格审查。此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办公室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统一考试。此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3.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成绩递补。
4.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区政府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5.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杏花沟旧消防队3楼309室
3.所需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户口页、身份证、一寸蓝底照片,以上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4.考试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杏花沟旧消防队3楼。
八、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报考者在面试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公告发布后,因工作安排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试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联系电话:0311-8207866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井陉矿区大气办所有。
井陉矿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