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2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铁道大学创建于1950年,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0个学院(系、部),25个研究所。现有51个本科专业,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点。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800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116人,在校学生近3.2万人,其中博士和硕士研究生3700余人。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
经过70余年的风雨兼程和历史积淀,石家庄铁道大学汇集军队、部委和地方院校优势于一身,形成了“慎思明辨、知行合一”的校训和“军魂永驻、校企结合、育艰苦创业人”的鲜明办学特色,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谱写了一页页辉煌的篇章。在未来的征程上,学校将不忘初心,加快发展,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高水平大学,为“一带一路”、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2人。选聘人员分类及年龄要求如下:
杰出人才A岗: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在科学技术领域有系统性、创造性突出成就的科学家。年龄适当放宽,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杰出人才B岗:博士研究生,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潜力的科学家。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领军人才A岗:博士研究生,主持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领军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领军人才B岗:博士研究生,在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有社会影响的青年拔尖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优秀人才岗:博士研究生,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业绩成果突出,在本学科有一定影响力。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下职称人员及其他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学校于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生,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师资力量,提升学校整体教学、科研能力,亟需引进高水平博士人才,此次选聘的32名博士均围绕博士立项学科及支撑学科实施招聘,为学校急需、紧缺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石家庄铁道大学主页(https://www.stdu.edu.cn)、相关院校就业网站、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或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寻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石家庄铁道大学开元楼109房间或招聘会现场)、网络(http://zp.stdu.edu.cn)、电子邮箱(stdrsc@126.com)等方式接收报名,学校依据具体用人院系要求和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简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学校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指定的课程范围内,自行选定试讲内容,考核时间为15分钟,主要包括个人学习经历、专业研究方向、课程讲解、现场提问等多个环节,应聘者应同时运用板书和多媒体技术进行讲述。同行专家评价组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和同行评价,并对引进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7935135(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7935539(石家庄铁道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李向红、王会章
联系电话:0311-87936718;87935155
手 机:15530131878;15227801394
传 真:0311-87936718
电子邮箱:stdrsc@126.com。
附件: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