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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石家庄辛集市事业单位选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3:05:36
  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辛集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4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和名额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教育类12名、综合类8名。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9.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统一招聘与选聘同步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
 
  1.报名网址、报名与交费时间: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
 
  交费时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为给考生在后期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次报名时采集考生的社会保障卡信息。已申领社保卡的,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社保卡信息,在报名期间来不及办理社保卡的可以暂时不填。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向xjsrskszx@163.com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10日17:00前发送至xjsrskszx@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3.核定开考比例
 
  选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资格复审
 
  参加选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以网上公布的地址为准。
 
  参加选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按照选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岗位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9月2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政审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选聘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有关待遇:对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境)外排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一经聘用,在人才培养、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对于选聘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凡应聘到岗,符合条件并办理了辛鹿英才卡的硕士研究生,五年内每月享受1000元的房租补助。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七)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及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发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