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北 > 石家庄

报名入口

2025年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选聘教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10:15:57

   为加强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选聘具有工作经验的教师99人、管理人员3人,合计10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4月16日后出生);

    6.报考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7.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至4月25日17:00

    2.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雄才招考平台网站,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及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适岗性评价

    适岗性评价主要考察考生岗位认知、自我表达、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按照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出现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按照均进入下一环节处理。

    (四)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形式,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管理岗位包含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设置分数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

    4.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面试

    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线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分配、安排上岗。

    四、待遇保障

    1.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区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岗位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5.政策咨询电话:0312—5628030

    技术支持电话:0312—5619971(报名网站)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2025年度新建片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职人员岗位表.xlsx (13.7 KB)

  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