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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张家口康保县卫生健康局乡村医生招录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16:41:51
  康保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乡村医生招录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强基层、补短板、保基本、建机制的要求,聚焦解决全县村医 “空白点 ”问题,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同时解决乡村医生日益加剧老龄化趋势。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村医 “空白点”定向招录工作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19〕3号)、《张家口市乡村医生 “空白点” 定向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卫基层函〔201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医招录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25名。
 
  二、招录人员范围
 
  户籍在本县,或配偶户籍在本且长期在本县居住,志愿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三、招录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面试合格后聘用。
 
  3.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及以上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专业人员或者经过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考试合格后,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面试合格后聘用。
 
  4.年龄要求:女性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③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往年参加应聘,主动放弃聘用的和在职期间履行过解聘手续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16日报名结束(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康保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
 
  (二)报名所需申报材料
 
  1.康保县2023年乡村医生招录报名表;
 
  2.本人持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考生本人或配偶的本县户籍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负责资格审查;
 
  2.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由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公布时间及内容: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卫生健康局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尾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康保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目的是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结合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优先;学历出现并列时,基层工作时间长者优先;最后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体检。
 
  (七)体检与政审
 
  体检由康保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招录人员自行承担。政审由康保县卫生健康局出具介绍信,招录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证明,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依次递补方式进行补充。
 
  五、注册发证上岗
 
  1.执业注册。考试与体检合格后,卫生健康局组织统一注册。
 
  2.发证上岗。卫生健康局统一对已聘用人员颁发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程序,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实行“乡聘村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和考核。
 
  六、服务期限。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允许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流动。
 
  七、享受待遇。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及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和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如省、市出台新的补助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凡服务期间认真履职、达到考核要求的,在职称评定和参加乡镇卫生院招聘考试等方面优先考虑,并推荐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和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缴纳,单位部分由县财政保障,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八、违约责任。凡未能在招聘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予进行再注册,县卫健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检机关、新闻媒体全程监督。
 
  联系人:候利强
 
  联系电话:0313-5512123  15230315499
 
 
  康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