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于近期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选人标准,根据岗位计划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职位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科员,拟选调人员12名。其中:
A岗位:4名;仅限男性报考;
B岗位:4名;仅限女性报考;
C岗位:4名;需24小时值班,适合男性。
以上所有职位限财政学类、经济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和法学专业报考。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石家庄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招录时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规定的服务年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含3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10日—3月12日通过石家庄市人大网、石家庄市人大微信公众号及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sjz.appms.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3月16日17:00。
2.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通过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报名。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模块,进入报名环节,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后,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确定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表,未上传报名表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此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报名。
(三)资格初审
1.网上审核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3月16日18:00。
2.资格审查标准:
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对考生的毕业院校、学历、学制、专业、年龄、《公开选调报名表》等信息进行审核;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3月18日。
2.笔试时间:
2023年3月1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报名网站自助打印)注明的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5.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复审人选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选。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审环节。
1.复审时间:
2023年3月22日9:00—3月23日17:00。
2.复审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公开选调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范围。
1.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2023年3月25日。
2.面试时间:
2023年3月26日(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地点:
以《面试通知单》(报名网站自助打印)注明的地点为准。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选用。
(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行体检人选。比例内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八)体检
体检委托专业机构(具体以通知为准)组织。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选调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
(十)试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安排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
(十一)公示及调入手续办理
对考察、试用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石家庄市人大网、石家庄市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调。
六、特别提醒:
1.选调组织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假借选调组织方名义组织的考试辅导、培训或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假借包过等名义收取考生费用的行为均与选调组织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请在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各环节通知,避免错过,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凡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形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伪造学历和工作经验、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9631762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89562
监督电话:0311-8668951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本次选调公告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