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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7:47:30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选聘方式。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本科专业的要求以岗位信息表的要求为准)。2024年选聘按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具体专业名称进行,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具体专业名称为毕业院校自设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博士研究生为198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198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198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2024年8月1日(含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6月12日-6月26日,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https://rsj.tangshan.gov.cn/
 
  ecdomain/framework/tsrsw/loilinendfaebbolkgphjjlbamloaief.jsp)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svtc.edu.cn)等相关网站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8:00-6月26日17:00。
 
  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rscxp@tsvtc.edu.cn,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专业按限报条件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国内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成绩单扫描件一份(三者缺一不可)。2024年毕业,报名时尚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交“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成绩单。毕业证和学位证务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交原件;
 
  (3)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的扫描件各一份,2024年毕业,报名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认证报告的人员,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的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认证报告务于8月15日前提交原件;
 
  (4)报名表一份、汇总表一份(报名表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5)资格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及复审:资格审查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初审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复审;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永不录用。
 
  5.7月4-5日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岗位1-9不设开考比例;岗位10-3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低于3:1不予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三)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试讲。
 
  1.适岗性评价:满分100分,同岗位适岗性评价平均分为最低控制线,同岗位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试讲环节。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数量比例大于5:1时,按适岗性评价分数由高到低取5:1进入试讲环节。适岗性评价主要是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资历经验、心理测评、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测评。
 
  2.试讲:满分100分,同岗位试讲平均分为最低控制线,低于本岗位试讲分数平均分,不予聘用。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岗位1-25的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高专通用教材,由评委指定章节,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评委按试讲测评标准评分;岗位26、27的试讲内容为主题班会设计,阐述主题班会的设计思路及流程等,主要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时间为10分钟;岗位28-30的试讲内容为相关专业通用职业能力的阐述,时间为10分钟。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适岗性评价成绩*50%+试讲成绩*50%),当场赋分。
 
  考试于2024年7月22日至7月29日期间进行,面试前5-10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具体面试信息,请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考试合格未参加体检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进入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卫健委 唐山市教育局 唐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检会〔2021〕8号)文件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人员,请务于2024年8月15日提交材料原件,未按时提交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与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报名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5-2368627 0315-2368623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