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关于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规范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拟招聘社区工作者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为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
本次招聘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服从分配。
3.岗位1限具备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街道服务中心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岗的专职网格员和劳务派遣人员报考。
4.具备唐山海港开发区户籍(含托管区),配偶为要求户籍的视为符合条件;岗位1不限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10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之间出生)。岗位1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之间出生)。
6.具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1可放宽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学位。
7.岗位2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经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6日。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同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请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通过视为初审合格,网上报名成功,可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知识和社区相关治理知识,一张试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10月18日起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姓名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查阅,按时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查看,请考生及时关注。
根据笔试总体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对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资格复审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城街道服务中心320会议室(中国石化京唐港第一加油站对面)。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一张纸)。
2.报名所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携带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为公告要求户籍的,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10月25日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每人不超过8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所得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张贴。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查询,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中共党员,已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参照《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要求组织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管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招聘为唐山海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人员,参照现有社区工作者由港城街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社区工作者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职业津贴+社会保障四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参照《唐山海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海港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按照岗位等级确定基本薪酬,之后年度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每年增加1级。
2.绩效薪酬。基础绩效为2000元,按月发放;奖励绩效在年度等次评定后,结合评定等次一次性发放。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奖励绩效为12000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奖励绩效为8000元,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下的不予发放奖励绩效。绩效薪酬根据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线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3.职业津贴。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按照规定登记的,从次月起发放职业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5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1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200元。
4.保险待遇。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各类学校毕业生招聘为社区工作者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等级。双学士及以下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基本薪酬标准为: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178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6级基本薪酬;双学士学位、六年制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见习期194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8级基本薪酬。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被聘用后分别直接执行10级、13级基本薪酬。以上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
6.社区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不予调动;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向港城街道服务中心递呈书面申请,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辞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有关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日咨询电话:0315-2913716。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