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沙河市现在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2022年4月在沙河市教育局备案的教师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8月5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沙河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6.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5日。
7.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24年7月29日通过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121.28.195.222:8068/)。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7:00。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规定和拟报考岗位条件信息,确认自身符合拟应聘岗位条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坚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3)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4)考生务必按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6)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使用支付宝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7)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报名时间内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考试的,不予退费。(8)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沙河市人社局(三楼B304室),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缴费用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条件中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整到同学段和同学科非专项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中学教师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为本专业文化课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职业类教师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小学全科教师为语文、数学和英语文化课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考两个科目,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
3.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烈士子女或配偶;2.随军家属;3.笔试成绩较高者;4.学历、学位较高者;5.退役大学生士兵;6.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与选岗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沙河市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按照同学段同学科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应届生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和“非专项岗”按上述要求分别选岗)。同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选岗:1.烈士子女或配偶;2.随军家属;3.笔试成绩较高者;4.学历、学位较高者;5.退役大学生士兵;6.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选岗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同组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有关要求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监督举报电话:0319-7408536。
政策咨询电话:0319-8921345、0319-8903526。
技术咨询电话:0311-80900665。
咨 询 时 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