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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邢台市南和区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7 17:53:51
  2022年河北邢台市南和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94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
 
  邢台市南和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区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计划和岗位空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教育局下属学校、卫健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和疾控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服从组织分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日—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南和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2022年南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其中教育系统53名,卫健系统4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南和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202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关于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的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须在聘用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不受专业限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按专业要求报考。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0、父母或配偶一方为邢台所辖县(市、区)户籍的视为具有邢台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服务地在邢台的,视为具有邢台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月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通过南和区政府网(https://www.nanhe.gov.cn/web/index)、邢台人才网(https://www.hext.lss.gov.cn/xtrcw/)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邢台人才网(https://www.hext.lss.gov.cn/xtrcw/)。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9日17:00。缴费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10日17:00。
 
  政策咨询:0319-2131723(网上报名平台)
 
  0319-3781689(教育局)
 
  0319-4569856(卫健局)
 
  0319-4567155(人社局)
 
  监督举报:0319-4562071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可进入缴费程序。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请关注网上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南和区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数,调整到同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6、报名提醒: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操作全过程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占总成绩的60%。
 
  报考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报考医护人员的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报考其他人员的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按照笔试准考证上各项要求规定参加笔试,违者取消笔试资格。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请关注网上通知。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由南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五)面试(说课)
 
  面试操作全过程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报考卫生院和疾控中心的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报考教师岗位的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按照报考科目,从对应的高中、初中或小学课本中随机抽课进行。
 
  面试(说课)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说课)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予以公示。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打印《面试通知单》的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相关资料参加面试。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或者可以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南和区政府网站(https://www.nanhe.gov.cn/web/index)、邢台人才网(https://www.hext.lss.gov.cn/xtrcw/)公布。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教育局、卫健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复审、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南和区政府网(https://www.nanhe.gov.cn/web/index)、邢台人才网(https://www.hext.lss.gov.cn/xtrcw/)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有多个用人单位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按进入体检考察顺序进行选岗。拟聘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南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