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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邢台柏乡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11:24:45
  柏乡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名(男性),详见附件1《柏乡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用于补充2023年3月份未完成的招聘计划,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根据工作需要,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和使用武器;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拥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截止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肥胖症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6.限邢台市辖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7.“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惠广创业孵化园(柏乡县工兴街北段东侧)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及其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证件照6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柏乡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免交报名费。办理时需提供: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招聘名额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柏乡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共120分钟,最低控制分数线随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按照笔试各项要求规定参加笔试,违者取消笔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柏乡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等有关证明及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方式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取舍。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对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政审时填写《柏乡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由村委会、乡镇办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鉴定意见,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体检规定,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七)公示
 
  对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政审合格人员在柏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报考岗位所在单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所在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六、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月按基本工资的30%执行。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7713577(人社局)
 
  监督电话:0319-7722915(纪委监委)
 
 
 
  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