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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邢台市信都区招聘劳务派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13:58:18

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公告

 

为全面加强全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80名,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40周岁(1982年12月4日-2005年12月4日前出生);

 

3.邢台市所辖县(市、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4.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

 

5.高中(中专、中级技工)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退役军人、原消防队员(包含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消防队员)优先;

 

7.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8.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4日。

 

岗位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 “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公布招聘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有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可就近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

 

一组:区人社局报名点       电话:13231965172

 

二组:将军墓镇政府报名点   电话:19933898909

 

三组:路罗镇政府报名点     电话:19933898910

 

2.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队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照片),并提交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消防队员(包含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消防队员),须提交消防队、自规或应急部门开具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induzhaopin@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方可入场。笔试具体事宜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网站(http://121.28.131.187:8052/)和报名点张榜查询。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体测准考证》为准,体测具体事宜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原地摸高、立定跳远和10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按30%计入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果可通过网站(http://121.28.131.187:8052/)和报名点张榜查询。

 

3.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2:1不低于1.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40%+体测成绩×30%的分数之和(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或调整面试比例。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具体事宜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方可入场。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形式为答辩,共计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按3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体测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0%+体测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查询:通过网站(http://121.28.131.187:8052/)和报名点张榜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退役军人及原消防队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3.体检合格的,由报考岗位所属乡镇负责考察,考察结果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网站(http://121.28.131.187:8052/)和报名点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因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接受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继续使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3.因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九)工资待遇

 

工资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40%薪金(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待遇。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示

 

1.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发布通知,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关注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信都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社局咨询电话:0319-2160824(工作时间)

 

信都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