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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邢台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09:27:27
  邢台学院2023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发展学校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进学校学科专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阶段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全日制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见附件3)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排名前300院校(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见附件3)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3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章对引进对象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岗位要求
 
  引进岗位具体要求见《邢台学院2023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说明:
 
  1.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2.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指所设专业;专业要求为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专业要求为XX门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学科门类;
 
  3.学历学位低限,指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但具有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已在邢台市域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现工作岗位服务期限的;
 
  8.聘用后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8:30至1月9日17:30。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可能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下载并填写《邢台市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报名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邢台学院2023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
 
  (1)《邢台市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在邢台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二)资格初审
 
  成立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评环节。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包含笔试、面试等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
 
  硕士研究生笔试为综合类专业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满分为100分。
 
  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面试
 
  博士面试包含专业需求与学术能力评价、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评三部分;硕士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评两部分。
 
  3.测评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在邢台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个人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邢台市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户籍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递补测评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测评情况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及1名紧急联络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考生务必关注邢台学院官网,及时查询考试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考试信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319—36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