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进我县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精神,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根据涿鹿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聘社区工作者14名,其中男7名,女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即2005年6月16日以前)35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6月16日以后);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在2023年7月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6.具有涿鹿县户籍(户籍登记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5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具有涿鹿县户籍:报考者本人、其配偶、本人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中有一方具有涿鹿县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还在影响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在岗的社区工作者不在招聘范围。
8.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2023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s://s.nuoyoukao.com/s/2320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2023年6月22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9日9:00—2023年6月21日17:00使用电脑端登录https://s.nuoyoukao.com/s/23206报名。进入后注册个人信息,申领报名号(务必牢记,建议拍照留存)。重新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5kb—30kb、类型为jpg、jpeg),完成后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逾期报名无效,各位考生请合理安排时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历证书,上传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并在证明上说明预计毕业时间。报名时,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格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 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等待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进行资格审核。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3206,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考生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考点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登录https://s.nuoyoukao.com/s/23206查询笔试成绩。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在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全过程有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数1:2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三)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间、地址另行通知。证件审核工作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参照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参加证件审核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与配偶或父母的关系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在)。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在面试环节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证件审核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证件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登录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3206下载《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本人凭《面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五)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宜在涿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zl.gov.cn)公布。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中国共产党党员、全日制学历(学位)高者、面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体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考察对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复检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涿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人员工作岗位。任职社区所属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1年见习期),见习期间表现不合格者,解除合同,终止聘用。招聘人员系聘任制社区工作者,非公务员身份、非干部身份,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
2.被聘用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管理和考核,人事档案由任职社区所属乡镇统一管理,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社区党组织。日常管理及待遇按照《涿鹿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涿鹿县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
3.聘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合格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在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个人原因遗漏通知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涿鹿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
政策咨询电话:0313—6522371
联系邮箱:zlxlxgw@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13—6521065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 (1).doc
涿鹿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