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大庆市民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大庆市慈善社工服务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大庆市民政局本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名,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市儿童福利院)会计岗1名、市慈善社工服务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会计岗1名。(详见《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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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范围
面向大庆市区(不含四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对应学位;
4.具备干部身份,纳入编制管理2年以上(2024年3月25日前满2年,含当日),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5日后出生,含当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5日后出生,含当日);
6.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报名,视为同意调用后放弃级别;原有职称不带入选调岗位,调用后单位视情况聘岗;
7.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经历(2024年3月25日前满2年,含当日);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调转规定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1日、2日、3日、7日、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大庆市民政局三楼320房间(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按3:1比例把握,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取消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因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年龄至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及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附件4);
6.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和落编通知单复印件1份。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命名,不超过200k)。
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请报考人员携带纸质版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和扫描件进行压缩,形成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现场通过U盘同步报送。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于2024年4月15日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反馈原因。报考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6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6295036进行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权重折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会计实务、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60%。笔试由大庆市民政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3:1,经研究决定取消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降低开考比例。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审查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由大庆市民政局组织,面试前,考生须准备以下审查材料:
1.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结论性意见原件;
2.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考核情况证明原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4.《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和落编通知单复印件1份。
大庆市民政局将对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查,现场确认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通过审查后,在大庆市政府网站发布面试通知,同时也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面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40%。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考察工作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并对考生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信息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七)体检。经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履行考察程序。
(八)公示。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履行考察、体检程序。
(九)调转。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五、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严格选调工作纪律要求,并全程接受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选调将电话或网站通知各项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官网。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选调条件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含当日)。
六、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6295036
监督电话:0459-636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