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2024年“区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区委书记进校园”区属中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区属学校教师28名。具体引才岗位、数量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大庆市让胡路区2024年“区委书记进校园”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证明或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3.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2024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61.167.145.243:8092。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3月30日8:30开始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6:00。
现场报名:2024年4月8日(9:00-12:00),大庆师范学院东体育馆。
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或在报名现场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报名时本人须上传以下材料:
1.电子版照片(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小于200K);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与报考岗位学段和专业相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5.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含当日);
6.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批次证明及本专业综合评价排名证明(附件2)扫描件(须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7.就读学校档案保管证明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8.考生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网上报考人员须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内,现场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格式报名或现场提交材料不全,均视为无效报名。
(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测评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具体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递补原则。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五)公示。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引进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宜
1.引进人才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实事业编等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出让胡路区。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引进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通知公告栏及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515365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