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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校园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5:27:33
  2024年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校园直引专场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林甸县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校园直引专场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为林甸县县属事业单位引进15人。详见《2024年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校园直引专场招聘)》(附件1)。
 
  二、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四)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六)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七)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八)林甸县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特岗教师人员;
 
  (九)林甸县事业单位解约人员;
 
  (十)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
 
  (十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1.受理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00--11:00,地点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附件3),按内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2.资格审核。根据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3.现场开展能力测评。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开展现场能力测评。能力测评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宜将通过林甸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阶段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阶段人选)。到考察对象学校或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查档案。由考察对象提供无劣迹证明、未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证明、心理健康测试报告和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采用三甲医院公务员录用体检套餐,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在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影响引进问题,导致拟引进人员不足时,不予递补。
 
  5.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林甸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受理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问题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期间产生空缺不予递补。
 
  6.签订就业协议。与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产生空缺不予递补。
 
  四、人才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落实事业编制。
 
  2.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视需求为其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三年。
 
  (二)服务年限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约。
 
  2.引进人员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人才管理
 
  1.引进人员的日常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负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统筹安排引进人员的培养、锻炼和使用,促进引进人员的快速成长。
 
  2.每年对引进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结合日常了解掌握工作及生活状态。
 
  五、其他事宜
 
  1.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人才引进相关事宜。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方案未尽事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邮箱:ldxxyzy@163.com。
 
  咨询电话:0459-3310753(工作日早8:00—11:30;14:00—17:00)。
 
 
 
 
 
 
  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