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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2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2 11:49:52
  2024年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道外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00名,其中男性190名,女性10名。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基层执法部门警务工作辅助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 http://www.hrbdw.gov.cn/进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2.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esoft.cn/hrbsdwfj2024-1.jsp,后续笔、面试及成绩公示等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毕业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转业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毕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5.身心健康,体能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净身高: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6.热爱公安工作,愿意投身公安事业,能够适应加班、夜班、执勤、出差、巡逻、看护等任务;
 
  7.具有哈尔滨市九区九县户籍居民(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或者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查阅通知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
 
  1.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esoft.cn/hrbsdwfj2024-1.jsp;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9:00至7月28日17:00(周六、日不休息);
 
  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事项,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变更报考岗位。
 
  3.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⑴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⑵户口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同时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⑷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
 
  ⑸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⑹其他材料,包括已考取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
 
  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指纹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原件在现场资格确认时上交。
 
  上传的照片、证件及文件统一为*.jpg格式,大小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公安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公安基础知识1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详见准考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成绩查询。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届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上交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户口、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驾驶证、各类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 + 政策加分)÷2×60% + 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发布。
 
  十、体能测试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公安技术类专业优先、有驾驶证者(含驾照等级)优先、持有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3"4≤13"8
 
  1000米跑≤5'25"≤5'35"
 
  纵跳摸高≥25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4"4≤14"8
 
  800米跑≤5'20"≤5'30"
 
  纵跳摸高≥220厘米
 
  备注:女性在生理期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通过体能测试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一)体能测试结束两天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照招聘流程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达标者参加体检,递补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考察程序及标准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照招聘流程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达标者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递补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道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此次招聘考试成绩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已聘用人员出现离职、解聘等情形,按招聘考试成绩和流程依次递补聘用。
 
  十三、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哈尔滨市道外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十四、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检查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51-84015251;
 
  2.政策咨询电话:0451-87663617;
 
  3.监督投诉电话:0451-87663626;
 
  4.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51-84801251。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