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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16:05:25
  2024年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结合林甸县第一中学实际用人需求,开展2024年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为林甸县第一中学引进教师5人。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四)所学专业与专业要求相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五)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林甸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特岗教师人员;
 
  (七)林甸县事业单位解约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
 
  (八)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1.受理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00截止。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附件3),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考试内容不划定范围。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测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结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人选数量。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林甸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4.现场资格确认。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当出现资格不符或放弃的情况,导致入围人员不足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入围线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数量。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时,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现场资格确认有关具体要求将通过林甸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5.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林甸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6.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阶段人选(考试总成绩排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到考察对象学校或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查档案。由考察对象提供无劣迹证明、未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证明、心理健康测试报告和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采用三甲医院公务员录用体检套餐,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在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影响引进问题,导致拟引进人员不足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考试总成绩排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7.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林甸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受理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问题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期间产生空缺不予递补。
 
  8.签订就业协议。与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因本人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空缺不予递补。
 
  四、人才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落实事业编制。
 
  2.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如有住宿需求由所在学校提供住宿。
 
  (二)服务年限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约。
 
  2.引进人员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人才管理
 
  1.引进人员的日常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负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统筹安排引进人员的培养、锻炼和使用,促进引进人员的快速成长。
 
  2.每年对引进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结合日常了解掌握工作及生活状态。
 
  五、其他事宜
 
  1.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人才引进相关事宜。
 
  2.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须主动以打电话的形式报告情况,电话号码见下方咨询电话。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教育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邮箱:ldjyrcyj2024@163.com。
 
  咨询电话:0459-3310753(工作日早8:30—11:30;14:00—17:00)。
 
 
 
 
 
 
  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