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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招聘3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14:06:29
  大庆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3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大庆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或职称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5、曾参与邪教、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6、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的形式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大庆高新区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通过大庆高新区网站https://dhp.daqing.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8:30至10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s://www.dqgxrz.cn/ucenter.php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咨询电话:0459-6041916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随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将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报名者补充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查。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四)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立即完成缴费确认,报名费45元/人,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00时,一经缴费通过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四、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与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2个月),按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务派遣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按岗位对应的薪资待遇按月发放,含有绩效的岗位年终按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发放,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期间按基本工资80%比例计发试用期薪资,五险一金正常缴纳。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求职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附件1:《大庆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大庆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