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制外合同用工。
二、用工形式
编制外合同用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科医生4名,CT诊断医生1名,B超诊断医生1名。
四、岗位待遇
以上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3个月,本科学历工资税前2229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税前3192元/月,缴纳五险(绩效工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精神科医生、CT、B超医生岗位,试用期满取得处方权后,通过考核合格,经党委会研究,享受医院在编职工“同等工资待遇”。
五、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
(二)形象良好,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行端正,无违法或不诚信记录,无犯罪嫌疑或前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共事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符合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六、专业条件
(一)报名精神科医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精神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CT、B超医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毕业,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
5、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
2、报名地点:三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3、咨询电话:0459-8897011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医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