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招聘社区工作者的通知
为加强喇嘛甸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补充员额内空缺社区工作者,现需招聘社区工作者外聘人员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名。
职位:喇嘛甸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让胡路区户籍;
4、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5、鼓励让区户籍的毕业大学生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6、服从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之前报考喇嘛甸社区居委会已被录取未报道及已被录取后辞职的,不予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单的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审核报名者的报名材料,确认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16:00
地点:喇嘛甸社区居委会
电话:6608373/6608372/13704669200/18745951122
四、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证明;
4、《让胡路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粘贴电子照片)。
五、考试环节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用。
1、考试时间、地点
通过喇嘛甸社区报名微信群或电话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
视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
六、公示
由喇嘛甸镇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2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体检和政审等手续。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八、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工资总量的80%确定,试用期转正后按同等职位工资标准起薪,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考试要求
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
2.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前10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或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
十、有关说明
(一)若个别岗位报名不足,视实际情况调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让胡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考试等环节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本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附件: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