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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信访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09:25:47

大庆市信访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信访事项办理岗,4人,工作地点:大庆市信访局(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主要工作内容:辅助办理信访事项流转、操作、回访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2、办公室文员岗,1人,工作地点:大庆市信访局(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主要工作内容:辅助办理局办公文收发、登记、流转、存档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大庆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3、已登记失业或者符合登记失业条件人员;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5、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6)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黑龙江省信访信息系统及相关办公自动化软件;

2、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具有责任心和抗压能力,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能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适应长时间工作压力以及临时出差等情况。

四、招聘流程

1、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11月6日。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经预审合格后,可通过参加现场审查和考试。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

(3)大庆市常住居民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2、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优先安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

五、薪酬待遇及相关事宜

聘任后,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薪酬为大庆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档案、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迪、闫旭 联系电话:7600121

电子邮箱:xfbmsk@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6361133

大庆市信访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