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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百名人才引进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0:23:52

2023年大庆市红岗区百名人才引进行动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大庆市“智汇大庆”工作总体要求,经中共红岗区委、红岗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百名人才引进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红岗区计划开展各类人才引进共100人。

第一批次进高校计划引进人才40人。其中红岗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0人(含政企双向培养引进人才2-4人),红岗区区属学校引进人才10人,红岗区区属医院引进人才1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报名条件见《2023年大庆市红岗区百名人才引进行动计划表》(附件1)。

其他批次计划引进人才60人,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条件

1. 学历条件。具有引进范围高校内的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条件见附件1、附件2)。

2. 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  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工作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未满人员。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 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或档案造假和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7.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 落实事业编制。

2. 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3. 引进人员参照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

四、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查阅人才引进公告。本次报名分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线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报名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或将其电子版发送至hgqbmrcyj1@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以实际进入高校现场引才当日为准。

1. 《2023年大庆市红岗区百名人才引进行动报名登记表》(附件3)。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复印件。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能力测评及考核考察。参加校办大型招聘会或举办专场宣讲会,现场开展能力测评、考核考察;或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采取预约时间、地点等方式,开展能力测评和考核考察。

(三)体检。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公示并办理手续。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宜

1. 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具体工作单位,确定录用后结合区属单位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统一研究确定工作单位。

2. 引进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一年。

3.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  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5.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 本公告由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280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5:00。

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2023年大庆市红岗区百名人才引进行动计划表》

附件2: 引进范围高校名单

附件3:《2023年大庆市红岗区百名人才引进行动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