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智汇大庆”工作总体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区属事业单位人员40人,相关要求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条件
1. 学历条件。引进范围高校Ⅰ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引进范围高校Ⅱ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引进范围高校名称(附件2)。
2. 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工作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 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或档案造假和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7.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引进公告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和部分高校校园网站平台发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途径,报名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lfqrcb@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层次+手机号码”命名。网络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17:00,现场报名以实际进入高校现场引才当日为准。
1.《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手写签名扫描件(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获得的各类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5.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在校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在校就读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提供复印件部门公章。
(二)能力测评。对符合条件的网络报名人员,采取预约时间、地点等方式,开展能力测评。高校现场引才将通过参加校办大型招聘会或举办专场宣讲会方式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开展能力测评。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报考人员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等情况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考核将通过户籍所在地、学校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查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现实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和录用。根据能力测评、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统一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分配到龙凤区事业单位工作,落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享受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四)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
(五)引进人员参照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具体工作单位,确定录用后结合区属单位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统一研究确定工作单位。
(二)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人才引进由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龙凤区纪委监委对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459—624334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59—6243779
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