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由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及我区劳动用工需求情况,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规定,经加格达奇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加格达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开发和用工主体责任。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特征,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使用期限一年。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主要围绕: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开发的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流配送岗位等设置,拟聘应急管理服务岗5人。
应急管理服务岗聘用对象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认定规定按《黑龙江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黑人保发【2010】60号)文件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加格达奇区户籍或常住地登记失业人员,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非加格达奇区户籍人员需到居住所在社区开具长期居住证明。
(三)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报名年龄条件为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4、现正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3年及以上的或累计安置次数达到2次的退出人员;
5、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或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薪资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类型区分薪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1、劳动报酬原则上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70元/月执行,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2、社会保险待遇应急管理服务岗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加区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日期5个工作日,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后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报名
本次招聘到加格达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报名人员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学历等身份信息材料;报名应急管理服务岗人员还要到所居住街道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和填写《求职登记表》。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报名咨询电话:2123977;
2、报名地点:加格达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加区医院院内);
3、报员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录取公示及聘用
2021年加格达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资格审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录取人员由加格达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确定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