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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漠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7 16:53:58
漠河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漠河市人民政府同意,漠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漠河市公安局计划招聘一般勤务辅警18名,专业文职辅警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漠河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漠河市行政区域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起之前;
 
(四)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报考一般勤务辅警岗位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技术文职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见附件2);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派出所一般勤务辅警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专业文职辅警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机构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其他时间不受理报名事宜。
 
3.报名地点:漠河市公安局机关办公楼412室。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打印填写《漠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3),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或中专学历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5)各1份,需本人签字、按指纹。
 
(6)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6);
 
5.咨询电话:李警官13845741815;纪警官18945069475。
 
(二)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低于1:3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址。
 
五、考试
 
(一)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别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两部分内容(报名时告知考试范围下载路径),比例约为7:3,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试卷成绩+政策加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考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规则: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一般勤务辅警(岗位代码FJ01)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专业技术文职辅警(岗位代码FJ02、岗位代码FJ03)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将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利用微信群及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2.一般勤务辅警(岗位代码FJ0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意愿与拟任岗位的能力、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
 
3.专业文职辅警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以内。(岗位代码FJ02)主要考察Photoshop、AI等软件操作技能;(岗位代码FJ03)主要考察Goland工具、MYSQL数据库软件操作技能。面试程序、记分规则、成绩公布等与一般勤务辅警面试相同。
 
4.考试总成绩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确定体测人选(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若无优先聘用情形,需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能测评。
 
考试总成绩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考号、考试总成绩。
 
六、体能测评与体检
 
(一)体能测评
 
1.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工作人员通知本人。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2.体能测评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向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事后提出不予受理;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当场当次进行,事后不予复试。
 
(二)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测、体检、考察。
 
八、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的,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九、工资待遇
 
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3190元(含“四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待遇与辅警层级挂钩。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十、有关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由漠河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漠河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7日